安乡县中医医院关于在公共办公区域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

安乡县中医医院

关于在公共办公区域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


第一条   各科室在各自区域内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志,对在公共区域吸烟的病人和病人家属进行劝导;全院所有职工均是吸烟劝导员,发现吸烟每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进行劝导。

第二条 首诊医生须询问病人的吸烟史,对有吸烟史的要进行控烟宣教;医生、护士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有人吸烟要及时劝阻;疫情卡口值守人员要对进出卡口吸烟人员进行劝导;导诊人员要对其所在区域的吸烟人员进行劝导。

第三条   全院各办公场所、公共区域全面禁烟,做到“四无”:无吸烟现象、无烟具、无烟头、无烟味。

第四条   院领导、二层骨干、高级职称专家、中共党员要带头不吸烟,做禁烟工作的表率。

第五条  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,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:院党委、院委成员在院内办公区域、公共区域吸烟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,单位一把手负连带责任扣200元;科室负责人在院内办公区域、公共区域吸烟的每发现1次扣400元,分管该科室的院领导负连带责任扣150元;职工在院内办公区域、公共区域抽烟的每发现一次扣300元,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扣100元;每发现一例病人或病人亲属吸烟没有及时劝导的,扣相关责任科室200元/例。

第六条 院监察室将采取现场督查、监控抓拍、有奖举报等方式对全院吸烟情况进行督促考核,施行周通报、月考核机制,并在当月绩效中予以兑现。

第七条 本暂行规定从2021年1月26日开始施行,有关禁止吸烟的院纪院规以本次规定为准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安乡县中医医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月8日



分享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