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

201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

县医保通知:

201511日起,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伏线标准为:

三级医院第一次1000元,第二次500元,第三次500元;

二级医院第一次500元,第二次400元,第三次400元;

一级医院第一次400元,第二次300元,第三次300元。

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,参保患者第一次、第二次、第三次住院均按以上标准自负起伏线以下费用。

医保科

201412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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